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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施工順序 成後回填,以避免坍土造成之損害,鋼板樁結 (2) 施工機械須檢驗合格,並依規定作檢點。 人員撤離。
1. 基樁規格:∮1.0m×14.0m,貫入礫石層約 構計算另行提送。 (3) 運輸車輛須領有合格牌照並有防塵設備,駕 (7) 倒塌現象:
7~8公尺。(如圖廿三所示) 2. 將開挖區四周之載重轉放其他地方,行車動線 駛人員須有合格駕照,且嚴禁超載行為。 A. 三腳架設置需穩固地面,且設置材質須
2. 基樁施工順序 (如圖廿四所示) 加設背拉鋼索與H型鋼。 (4) 需有灑水車輛待命灑水,以防塵土飛揚。 符合荷重強度之材質。
(1) 第1區先行施作。 若明挖斜坡坡面出現局部滲水情形時,應立即以 (5) 施工爬梯未裝設前,嚴禁進入開挖區。 B. 設置工具控制繩,以利下方施工人員工
(2) 施作方向:由左至右跳樁施工,依序編號 土砂或泥土將滲水缺口處堵住,以防止缺口持續擴大 4. 安全防護措施規劃: 具控制使用,無需增加自身重量以及方
1~6,再施作編號7~11。 及湧入大量泥砂及水,然後增設點井降低地下水位。 (1) 缺氧作業: 便工具變更使用。
(3) 第1排基樁施作完成後再往下施作第2排基 若明挖斜坡或地面出現塌陷情形時,建議處置方式如 A. 申請局限空間作業申請,並派員實施出入
樁。 下: 管制。 (8) 墜落:
(4) 第1區完成後再施作第2區,施作方向、順 1. 如在開挖進行階段則應暫停開挖,並於坡址採 B. 作業前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偵測氧氣濃度 A. 上方作業人員配戴背負式安全帶。
序同第1區。 取緊急回填措施,待斜坡達穩定狀況後,方可 (定時不定時偵測)。 B. 擋土柱上方設置工作平台以利人員作業
提供鉤掛安全帶處,並以設置棄土承載
繼續開挖施工。 C. 作業前打開送風時間至少15分鐘,始准人 太空包以減少棄土堆放開挖面旁。
緊急應變及安全機制 2. 若局部已開挖至最終深度,則宜立即澆灌底版 員進入作業;作業中保持輸送排風機持續
於地下基礎開挖施工期間,應隨時注意開挖面四 混凝土,至於其它尚未達預定深度之部份,則 運轉。
周之變形或任何異常狀況。一般上每日至少一次巡視 應採分區開挖及澆置,進行後續開挖。 D. 缺氧作業主管需全程在場監督作業。 CONCLUSION
開挖區四周,尤其是雨天,更須頻加觀察。若開挖區 E. 作業人員如感不適應立即停止作業離開作
針對於安全防護計畫,以下幾點須注意: 結論與建議
四周發現有龜裂或浮動等不良現象時,應立即加以適 業區域。
1. 點井施工及抽水:
當之處理: F. 管制口設置緊急應變器材與醫療器材。
1. 以打設鋼板樁擋土防止土石坍落,待結構體完 (1) 抽水馬達需有漏電斷路裝置,並以防護設 G. 作業區域照明應充足。 就 工程進度觀點分析,人工鑽掘樁工法的進度控
施保護以免遭毀損。 制及掌握,在各種深開挖工法中名列前茅。
(2) 現場主辦工程師與次承商監工監督作業:現 以工程成本分析探討,人工鑽掘樁工法的施工成本
場分區責任工程師與廠商現場監供需配戴安 低於其他深開挖工法。在環境的影響因素分析中,
圖廿三、基樁分區圖
全監督員臂章。 人工鑽掘樁工法也有一定優勢,但此工法有一定的
(3) 湧水現象: 區域性,只適合在自主性高的土質上施作,不管是
A. 實施監測地下水位現況,並排除地面水之 人工擋土柱或人工是鑽掘基樁,都非常適合。唯獨
滲入(設置PC工作台)。 在施工安全面,人工鑽掘樁工法有著許多潛在的危
B. 遇大雨、地下水位上升時,停止作業。 險,且需消耗相當大的勞力,與其他深開挖工法相
C. 注意挖掘處是否滲水狀況。 比,更須用心去注意細節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工安
第2區 第 1 區 D. 每開挖2M時實施潑漿(水泥漿)保護開挖 意外。
側牆壁體。
(4) 崩塌現象:
A. 實施地質監測,注意地質變化情況。 REFERENCES
B. 減少開挖區域鄰近不當擾動,避免崩塌。 參考文獻
C. 避免開挖土石堆放開挖面邊。
D. 遇地質不良區域時應參酌設置護圈或場鑄 [1] 王宗裕,「台中都會地區人工擋土柱工法作業價
襯砌方式,以防止開挖面之崩塌。 值之研究」,私立逢甲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
論文,2009。
(5) 吊飛落現象:
圖廿四、基樁施作順序圖 (2) 電線設施需架高,不得垂放地 A. 人員配戴安全帽。 [2] 陳正興,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基礎構造設計規範
面。 B. 吊運棄土實應注意吊掛方式並避免因碰撞 (含解說)」,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,第
2. 安全護欄及照明設施裝設: 壁體而發生棄土翻落。 五章,1998年。
C. 吊掛作業進行前應檢視吊鉤、鋼索安全
(1) 安全護欄須於開挖前裝設完成。 [3] 內政部營建署,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篇」,
性,並注意避免碰撞異物造成掉落。
(2) 任何人員不得跨越安全護欄,靠 1988年。
D. 鋼筋籠吊裝作業應設置警戒,非相關作業
第 1 排 近開挖完成面。
第 1 區 人員禁止進出入管制。 [4] 中基土壤技術顧問有限公司,「台積電中科十五
第 1 區
第 2 排 (3) 照明設施需有接地及漏電斷路裝
廠新建工程地質鑽探報告」,2010年5月。
第 3 排 置,且亮度需達夜間照明標準。 (6) 振動現象:
第 4 排 A. 作業區域如鄰近車輛動線時,應減少過重 [5] 陳鴻運,謝旭昇,「臺中卵礫石層拉力試樁案例
3. 開挖出土:
(1) 出土動線須設指示牌引導,並使 重車經過施作區域。 探討」,地工技術雜誌,第84期,pp.19~28。
基樁施作方向 車輛與人員動線不相交錯。 B. 如遇地震產生振動現象,應立即停止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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