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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僅考慮儲能系統應用於削尖峰的應用上,其初始價格確實偏高,約需 11.6 年才能回收,儲能系統
是與 UPS 加發電機的架構是沒有商業競爭力,需整體系統價格再進一步下降。但其若能在缺電的情
況下或能與電力公司,簽訂需量競價合約或其它電力尖峰、調頻等其它電力公司的調度措施,以較
高的電力單價回售電力公司,較有實用的可行性; 表3 以 NT$12/KWH 的需量競價電費,計算在目
前系統價格與未來下降 25% 電池價格下,其回收年限分別為 2 年與 1.5 年,較有可行性評估的機會。
或以部份的發電機、CUPS 改由儲能系統取代,雖然短期成本會增加,但轉換為風險考量的閑置設
備,成為可降低平日尖峰負載的儲能系統,充分利用資本的投資。
結論
儲 能系統應該推廣的二個原因:一是在2017年8月15日,大潭電廠因燃料中斷導致大規模停電
事故後,各方提出的改善方案以發展再生能源、分散式發電系統為大宗,但其實以目前用電狀
況,其安裝時程、推廣進度來看,是緩不濟急的。而電業法於2017年初修法公佈後,要求公用售電
業售電的能源配比,是以燃煤電廠30%、天然氣發電50%、再生能源20%規劃。其中,再生能源佔
比約不到1.5% (48萬瓩)要大幅提昇至20%,比例如此高的不穩定供電來源,必需配比相對應的備
載容量,在烏雲蔽日或風力停歇時,即時昇載發電,不然數分鐘內,就會重演各區停電事故。
二是在 2018~2014 年核電廠陸續除役,有將近 8~12% 的供電量 (2850 萬瓩 ),需有新的發電廠補
足缺口,但電力擴充的計劃仍然充滿變數,尤其是新設電廠的環評。在如此供電緊張的狀況下,發
展儲能系統是一條可行,且已有許多成功運轉案例的方向。藉由儲能系統,不論集中使用電網級的
大型儲能 ( 可由台電或民間主導 ),或推廣商業、民間使用小型的儲能設備,都可削減尖峰的用電,
延緩、降低發電廠的需求時程。
在台灣現階段,或世界各國,電力儲能系統是發展再生能源必需的配合措施,未來不論是推動大型
電網級的儲能,或商業、家庭用的儲能系統,其應用特性提昇電力系統的穩定度,也降低對發電廠
的依賴,有助於再生能源的發展,除藉此文推廣外,也鼓勵大家使用,擴大其市場與技術經驗,這
是未來一個健康、可靠電力系統的必備技術。
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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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39/19737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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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] 聯合新聞:台電沒招─缺電危機還有法寶?北科大電機系副教授羅欽煌;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39/2618053
[4] Eaton Energy Storage - xStorage Home;
[5] Utility Scale Energy Storage Systems, State Utility Forecasting Group Y2013;
[6] Eaton Energy Storage - xStorage Home;
[7] https://www.energystorageexchange.org/projects/2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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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9] 美國能源部網站:
https://www.energystorageexchange.org/projects/data_visualization
300mm FABS FACILITY JOURNAL DECEMBER 2017 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