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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Notes
             技術專文


             表 4、一般處理場所 Checklist


                 檢查項目          法條  法條內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地消防局特別要求之注意事項

                 位置     保留空地 14   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             槽車灌充區臨建築物側因作業具有連接性,設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三公尺以上;儲存量達管制量十倍以上者,四周保留             二小時防火時效之防火牆及防火門,另其他三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空地寬度應在五公尺以上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5公尺保留空地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項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,於設有高於屋頂,為不燃材             HPM 2F一般處理場所因作業流程具有連接性,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料建造,具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,且與相鄰場             持距離會嚴重妨害其作業者,設有符合規定之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效隔開者,得不受前項距離規定之限制:                 小時防火牆,將二者有效隔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僅製造或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且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             防火牆原則上以不設置開口為宜,惟基於作業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百度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求,得設置2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因作業流程具有連接性,四周依規定保持距離會嚴重            門,但不得設置其他開口。至管線穿越防火牆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妨害其作業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,應予防火填塞(具2小時以上防火時效)。

                 構造     建築物構 15    不得設於建築物之地下層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得設於建築物之地下層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造(含幫       牆壁、樑、柱、地板及樓梯,應以不燃材料建造;外牆             因考慮保留空地之法規規定,故設置二小時以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浦室)        有延燒之虞者,除出入口外,不得設置其他開口,且應             防火時效之防火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採用防火構造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築物之屋頂,以不燃材料建造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築物之屋頂,應以不燃材料建造,並以輕質金屬板或             需保持環境通風順暢,避免可燃性氣體堆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。但設置設施使該場所無產生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炸之虞者,得免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入口    15  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              因考慮保留空地之法規規定,故設置二小時以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窗;牆壁開口有延燒之虞者,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             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窗戶及出入口裝有玻璃時,應為鑲嵌鐵絲網玻璃或具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防止流出 15    製造或處理液體六類物品之建築物地板,應採用不滲透             槽車灌充區地面以混凝土及該物品無法滲透之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構造         構造,且作適當之傾斜,並設置集液設施。但設有洩漏             燃材料鋪設,作適當之傾斜設置集液設施。量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接設施及洩漏檢測設備,能立即通知相關人員有效處             集液坑尺寸(長、寬、高)核對圖面尺寸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者,得免作適當之傾斜及設置集液設施。                  槽車灌充區設置油水分離措施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於室外之製造或處理液體六類物品之設備,應在周圍             HPM2F日用儲槽(儲槽不得超過600公升)現場實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置距地面高度在十五公分以上之圍阻措施,或設置具             倒水測試,地板完全不能積水,包含CDU設備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同等以上效能之防止流出措施;其地面應以混凝土或             座下方亦不得積水,且液體可流至集液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類物品無法滲透之不燃材料鋪設,且作適當之傾斜,             CDU圍阻措施應二十公分以上,且機台內實際倒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設置集液設施。處理易燃液體中不溶於水之物質,應             水,應可順利流至機台內之集液坑,漏液偵測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集液設施設置油水分離裝置,以防止直接流入排水              動作且將液體抽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量測集液坑尺寸(長、寬、高)核對圖面尺寸。
                 設備     避雷設備 16    避雷設備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(以下簡稱 CNS)            設置避雷設備,並檢附證明文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八七二規定,或以接地方式達同等以上防護性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者。




             圖 1、場所洩水坡度量測與實際倒水測試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設備功能檢查部分,查驗重點如 表                 意事項”欄所列項目之確認,另外,                台中消防局又獨創潑水洩水坡度的
            1~ 表 4 “當地消防局特別要求之注              公共危險物品現勘檢查各場所時,                 測試 圖 1、圖 2 ,採用實際倒水測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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