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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事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仍提出前述建議,法務除了查詢                 准予廠房移轉許可後,向地政事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關法律規定外,並立即聯絡廠房                 所申請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檢附
              當廠房購買交易之買賣合約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承辦相關業務                 前示已填妥之公契買賣契約,公契
              2014 年 11 月間簽妥後,因本交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登記科科長,表明親自拜訪請教                 買賣契約上載申請登記之日期為公
              之買賣雙方皆為科學園區公司,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關本公司如何依法律規定、於買                 契買賣契約之成立日期,即不違反
              尚需向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廠房               土地法之相關規定,亦不會因此被
              理局 ( 下稱「科管局」) 提出廠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收罰鍰。
              移轉申請、並檢附相關之必要文件
              ( 包括買賣契約書等 )。待科管局核               於新工請求法務處協助之當日下                  於本案中,新工於一發現有法律疑
              准該移轉申請後,買賣雙方始得據                  午,法務處、新工以及土地代書皆                 義時、縱使有本公司委任土地代書
              此核准辦理廠房之所有權移轉 ( 按                親自至廠房轄區地政事務所,拜訪                 之建議,仍立即請求法務處之協
              科管局核准移轉許可為廠房所有權                  請教登記科科長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助,法務處亦於最迅速之時間內查
              移轉登記之前提要件之一 )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詢相關法規,並協同新工、土地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登記科科長表示及依相關法規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等至地政事務所立即釐清相關問
              另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之規定,             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,並確認日後如何處理進行,本
             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,應於土地權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規定之建            公司才無違反土地法相關規定之可
              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。因此本案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需在買賣契                能。因此就本案之處理經驗,亦得
              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需在買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之。其              推展至本公司之其他單位日常處理
              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「買賣契約」係指「公契」( 按              業務之情形,就可能所遭遇之任何
              若未於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                  即「土地 ( 建物 ) 買賣所有權移            法律問題,若在第一時間即要求法
              內為廠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按                    轉契約書」) ,而非本案中雙方               務處立即協助處理,往往更得使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
              土地法    [1]  及相關規定   [2] ,除非有       於 2014 年 11 月間所簽訂之買           題盡速獲得解決,將本公司可能招
              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得予扣除                    賣契約,因後者係屬私契。                  致之法律風險降至最低。
              外,將計收逾期申請登記之罰鍰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公契與私契之訂約日期無須相
              若登記申請案件經駁回者,最高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,因為私契的買賣契約 (2014
              計收登記費罰鍰二十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11 月間所簽訂之買賣契約 ),
              於本案中,因賣方尚需時間準備向                    尚取決於條件成就 ( 例如需科管              參考文獻
              科管局申請移轉廠房所需之資料,                    局核准廠房移轉許可 ),始得進               [1]   土地法第 50 條規定:「逾期申請登記之
              故實際上並無法於 2014 年 11 月               行廠房移轉登記,故私契的買賣                   罰鍰,應依土地法之規定計收。土地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,於計算登記費罰
              間簽署廠房購買交易之買賣合約後                    契約訂立日期,並非雙方當事人                   鍰時,對於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,
              30 日內取得科管局之核准廠房移                   皆已確定得移轉所有權的日期。                   應予扣除。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   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第
              轉許可以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                    須待私契所訂之條件成就後,始                   8 點:「逾期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者,
              因此本公司委任之土地代書建議以                    確定雙方當事人得移轉所有權,                   其罰鍰計算方式如下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法定登記期限之計算:土地權利變更
              拖延至繳納契稅期限末日申報 ( 按                  該確定雙方當事人得移轉所有權                     登記之申請登記期限,自登記原因
              契稅係於不動產買賣成立之日起                     之日期始得為公契買賣契約成立                     發生之次日起算,並依行政程序法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十八條規定計算其終止日。
              30 日內申報 ) 繳納契稅後,再據                 之日,且實務上亦允許以向地政                   – 可扣除期間之計算:申請人自向稅捐
              此辦理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 ( 按契                  機關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為                     稽徵機關申報應繳稅款之當日起算,
              稅完稅為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前                    公契買賣契約之成立日,因係該                     至限繳日期止及查欠稅費期間,及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爭訟期間得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
              提要件之一 )。惟依土地代書之建                   公契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                   之期間,予以全數扣除;其他情事除
              議,仍有可能於繳納契稅期限末日                    內為廠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                     得依有關機關核發文件之收件及發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核計外,應由申請人提出具體證
              申報、完稅後,科管局尚未核准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,方予扣除。但如為一般公文書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即不違反土地法之相關規定,亦                     遺產、贈與稅繳(免)納證明等項文
              房移轉許可,致廠房所有權仍無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,申請人未能舉證郵戳日期時,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會因此被計收罰鍰。
              移轉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其申請,准予扣除郵遞時間四天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罰鍰之起算:逾越法定登記期限未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過一個月者,雖屬逾期範圍,仍免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罰鍰,超過一個月者,始計收登記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罰鍰。
              處理經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– 駁回案件重新申請登記其罰鍰之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算:應依前三款規定重新核算,如前
              新工於獲悉土地代書建議及因違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申請已核計罰鍰之款項者應予扣
              相關規定可能計收之罰鍰後,立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,且前後數次罰鍰合計不得超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十倍。
              知會法務處請求協助處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據前述轄區地政事務所登記科科                 [3]  參考高雄地政事務所有關不動產買賣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所需文件之列表如下 (http://ntlao.kcg.
              因本案之嚴重性 ( 按即違反相關規                長之說明及相關法規規定,就本案                    gov.tw/qa.php?nid=102&act=search&
              定可能計收罰鍰 ),法務立即與土                 之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,本公司得                    src=2):「一、由承買人與出賣人共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訂立土地 ( 建物 ) 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
              地代書聯繫了解狀況。雖然土地代                  於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及取得科管局                    書 ( 公契,一式 3 份 ) 並蓋妥雙方印章…」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EW FAB ENGINEERING JOURNAL          MARCH  2015  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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