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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事實 書仍提出前述建議,法務除了查詢 准予廠房移轉許可後,向地政事務
相關法律規定外,並立即聯絡廠房 所申請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檢附
當廠房購買交易之買賣合約於
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承辦相關業務 前示已填妥之公契買賣契約,公契
2014 年 11 月間簽妥後,因本交易
之登記科科長,表明親自拜訪請教 買賣契約上載申請登記之日期為公
之買賣雙方皆為科學園區公司,故
有關本公司如何依法律規定、於買 契買賣契約之成立日期,即不違反
尚需向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
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廠房 土地法之相關規定,亦不會因此被
理局 ( 下稱「科管局」) 提出廠房
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。 計收罰鍰。
移轉申請、並檢附相關之必要文件
( 包括買賣契約書等 )。待科管局核 於新工請求法務處協助之當日下 於本案中,新工於一發現有法律疑
准該移轉申請後,買賣雙方始得據 午,法務處、新工以及土地代書皆 義時、縱使有本公司委任土地代書
此核准辦理廠房之所有權移轉 ( 按 親自至廠房轄區地政事務所,拜訪 之建議,仍立即請求法務處之協
科管局核准移轉許可為廠房所有權 請教登記科科長。 助,法務處亦於最迅速之時間內查
移轉登記之前提要件之一 )。 詢相關法規,並協同新工、土地代
依登記科科長表示及依相關法規規
書等至地政事務所立即釐清相關問
另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之規定, 定:
題,並確認日後如何處理進行,本
土地權利變更登記,應於土地權利
– 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規定之建 公司才無違反土地法相關規定之可
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。因此本案廠
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需在買賣契 能。因此就本案之處理經驗,亦得
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需在買賣
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之。其 推展至本公司之其他單位日常處理
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為之。
中「買賣契約」係指「公契」( 按 業務之情形,就可能所遭遇之任何
若未於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 即「土地 ( 建物 ) 買賣所有權移 法律問題,若在第一時間即要求法
內為廠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按 轉契約書」) ,而非本案中雙方 務處立即協助處理,往往更得使問
[3]
土地法 [1] 及相關規定 [2] ,除非有 於 2014 年 11 月間所簽訂之買 題盡速獲得解決,將本公司可能招
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得予扣除 賣契約,因後者係屬私契。 致之法律風險降至最低。
外,將計收逾期申請登記之罰鍰;
– 公契與私契之訂約日期無須相
若登記申請案件經駁回者,最高得
同,因為私契的買賣契約 (2014
計收登記費罰鍰二十倍。
年 11 月間所簽訂之買賣契約 ),
於本案中,因賣方尚需時間準備向 尚取決於條件成就 ( 例如需科管 參考文獻
科管局申請移轉廠房所需之資料, 局核准廠房移轉許可 ),始得進 [1] 土地法第 50 條規定:「逾期申請登記之
故實際上並無法於 2014 年 11 月 行廠房移轉登記,故私契的買賣 罰鍰,應依土地法之規定計收。土地權
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,於計算登記費罰
間簽署廠房購買交易之買賣合約後 契約訂立日期,並非雙方當事人 鍰時,對於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,
30 日內取得科管局之核准廠房移 皆已確定得移轉所有權的日期。 應予扣除。」
[2] 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第
轉許可以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 須待私契所訂之條件成就後,始 8 點:「逾期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者,
因此本公司委任之土地代書建議以 確定雙方當事人得移轉所有權, 其罰鍰計算方式如下:
– 法定登記期限之計算:土地權利變更
拖延至繳納契稅期限末日申報 ( 按 該確定雙方當事人得移轉所有權 登記之申請登記期限,自登記原因
契稅係於不動產買賣成立之日起 之日期始得為公契買賣契約成立 發生之次日起算,並依行政程序法第
四十八條規定計算其終止日。
30 日內申報 ) 繳納契稅後,再據 之日,且實務上亦允許以向地政 – 可扣除期間之計算:申請人自向稅捐
此辦理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 ( 按契 機關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為 稽徵機關申報應繳稅款之當日起算,
稅完稅為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前 公契買賣契約之成立日,因係該 至限繳日期止及查欠稅費期間,及行
政爭訟期間得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
提要件之一 )。惟依土地代書之建 公契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 之期間,予以全數扣除;其他情事除
議,仍有可能於繳納契稅期限末日 內為廠房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 得依有關機關核發文件之收件及發件
日期核計外,應由申請人提出具體證
申報、完稅後,科管局尚未核准廠 明,方予扣除。但如為一般公文書及
即不違反土地法之相關規定,亦 遺產、贈與稅繳(免)納證明等項文
房移轉許可,致廠房所有權仍無法 件,申請人未能舉證郵戳日期時,得
不會因此被計收罰鍰。
移轉。 依其申請,准予扣除郵遞時間四天。
– 罰鍰之起算:逾越法定登記期限未超
過一個月者,雖屬逾期範圍,仍免予
罰鍰,超過一個月者,始計收登記費
罰鍰。
處理經過 – 駁回案件重新申請登記其罰鍰之計
結論 算:應依前三款規定重新核算,如前
新工於獲悉土地代書建議及因違反 次申請已核計罰鍰之款項者應予扣
相關規定可能計收之罰鍰後,立即 除,且前後數次罰鍰合計不得超過
二十倍。
知會法務處請求協助處理。
依據前述轄區地政事務所登記科科 [3] 參考高雄地政事務所有關不動產買賣登
記所需文件之列表如下 (http://ntlao.kcg.
因本案之嚴重性 ( 按即違反相關規 長之說明及相關法規規定,就本案 gov.tw/qa.php?nid=102&act=search&
定可能計收罰鍰 ),法務立即與土 之廠房所有權移轉登記,本公司得 src=2):「一、由承買人與出賣人共同
訂立土地 ( 建物 ) 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
地代書聯繫了解狀況。雖然土地代 於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及取得科管局 書 ( 公契,一式 3 份 ) 並蓋妥雙方印章…」
NEW FAB ENGINEERING JOURNAL MARCH 2015 43